自2026年4月12日起,多个国家或区域组织在进行国际注册时应缴纳的瑞士法郎等值金额将下调,主要包括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等。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条例》第35条第2款第(d)项规定,若缔约方声明希望以本国货币收取费用,且连续3个月以上瑞士法郎等值金额下降至少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须调整该等值金额。
费用金额如下(单位:瑞士法郎):

如目前有计划指定这些国家的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且不赶优先权期限,可以考虑在4月12日(含)之后提交,以节省部分官费成本。新规费标准的适用是以WIPO国际局收到的日期或原属局收到的日期为准,需具体核对各告示中的适用细则。如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支持,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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