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美国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起诉网飞(Netflix Inc.)与华纳兄弟(Warner Bros Entertainment Inc.),指控其新剧《逆转狂篮》(Running Point)中虚构的洛杉矶职业篮球队“海浪队”(the Waves)名称、蓝橙配色以及数字“37”等元素,与佩珀代因大学体育队商标(注册号76328431)及品牌元素(建校年份1937年、吉祥物球衣号37等)高度雷同,可能导致公众混淆并损害其品牌声誉。

然而法院却以“未充分证明公众混淆可能性”为由驳回了临时禁令申请,剧集于2月27日如期上线。3月28日,佩珀代因大学提交第一份修订起诉状。
这场看似普通的商标纠纷,因涉及《兰哈姆法案》(Lanham Act)商标侵权与《第一修正案》艺术表达自由的冲突,迅速引发美国知识产权学界与法律界的广泛关注。案件仍在审理中,但其结果或将为教育机构商标保护与娱乐产业创作划定重要司法边界。
博弈关键:“罗杰斯测试”如何影响判决?
本案的争议核心在于商标权与艺术表达自由的平衡,被告援引美国商标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89年“罗杰斯诉格里马尔迪案”(Rogers v. Grimaldi)确立的“罗杰斯测试”进行抗辩。该原则要求,当商标在表达性作品中使用时,若满足以下条件则不构成侵权:一是艺术相关性,商标使用与作品的主题、情节或背景具有合理关联(如本案中 “海浪队” 名称呼应洛杉矶海洋文化);二是无混淆意图,使用行为未故意误导公众认为作品与商标权人存在关联。
法院在初步裁决中认可被告抗辩,指出剧集作为虚构作品,其娱乐属性与大学体育队的实际服务领域存在差异,且被告通过显著标注制作方信息(如 Netflix 标志)已明确区分来源,降低了混淆风险。这一认定体现了罗杰斯测试对艺术表达自由的优先考量。
法律界观点:商标保护VS创作自由,谁更优先?
美国知识产权界对此案观点分化。支持方认为相似商标元素的密集使用已超出合理艺术表达范围,可能削弱“Waves”商标显著性,且成人内容确实存在丑化风险。反对方则强调罗杰斯测试对创作自由的保护价值,若过度限制虚构作品中的元素使用,将抑制文化创作活力。

部分法律专家认为,原告主张的 “商标淡化”(因剧中成人主题可能损害品牌和商标形象)面临较高证明门槛。美国商标法主要防止来源混淆,而非单纯的价值观冲突,原告需进一步证明实际混淆或商誉损害。且本案特殊性在于原告为教育机构,其维权动机包含宗教价值观因素,而传统商标法更关注“商业混淆”而非“道德关联”。
此外,虚构作品的“非商业性使用”属性是关键,被告剧中元素服务于剧情设定,符合罗杰斯测试的“艺术相关性”,未直接用于商品或服务标识,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而数字 “37” 及配色的单独使用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仍需结合行业惯例与公众认知进一步论证。
佩珀代因大学诉网飞案折射出知识产权法在平衡“保护创新”与“鼓励表达”时的复杂考量。罗杰斯测试的适用再次证明,当商标元素服务于艺术创作且无恶意误导时,法律倾向于为虚构作品保留必要的表达空间。
我们建议企业及创作者在涉及商标元素的虚构作品开发中,优先评估“艺术相关性”,避免直接使用特定主体的标识,并通过显著标志来源降低混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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